11月17日
学生奖惩安全委员会于2-101
召开了生活委员大会
国家助学金评审答疑会
此次会议由吉顺权老师主持
大一至大四各班生活委员参与
本学期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资格认定前提要求
在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期间未受过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
即便在此期间内如期解除处分的同学
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以及杜绝同一班级存在二次分配的情况
吉顺权老师指出
最近两个月困难生入库存在的问题
吉老师表示进入困难生名单的第一步便是要核查该同学是否真实贫困,如果并非贫困应立即取消认定资格。
如果在确认学生是否贫困时出现争议,学生们应根据吉老师的建议提供相应的困难材料,班主任和班委对该学生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反馈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出现这种情况时要在汇总表格进行附加说明,人数不应过多,上交汇总表格的同时还要向奖惩助贷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困难生认定材料,入库证明材料以及由班主任签字盖章的该同学不在库情况说明。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具体步骤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要先将书面申请递交给生活委员和班主任,班级要组建评议小组对申请助学金的同学进行分类,形成具体的汇总表格,后面附上审批表,在完成上述步骤后要在班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再通知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填报。
递交申请的同学一定要保证等级一致并检查上述步骤是否全部完成。
吉老师在与同学交流的过程中
补充说明了下列要求
评定国家助学金要以班级评议为主
国家助学金不允许充当班费,不能挪用
困难生等级与助学金额并不是绝对对等,重点是班级评议
对于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的成绩要求是成绩要在班级前80%,或者拥有良好的学习态度
休学和退学的学生不列入参评范围
任何助学金都是基于困难生认定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会有兼得的可能
如有要咨询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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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李欣媛
排版 | 王馨瑶
文字 | 侍昊
图片 | 侍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