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组织社会工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学字〔202421

各学生组织:

为了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促进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我校奖学金评比条例,现就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组织社会工作奖评审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社会工作奖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1000元、500元和200元。

2.团学相关学生组织名额由校团委统筹分配,其他学生组织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统筹分配。

二、评审对象

各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包括社团主要负责人)和学生活动积极分子。

三、申请条件

1.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2.评奖年度(20232月~20241月)未因违纪受到学校或学院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且不存在处分尚未解除;

3.行为学分总分不低于85分(一年级学生不低于82分);

4.评奖年度完成各类教学活动任务,且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第一次考试)无不及格;

5.无学校各学生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不得参加评奖的违纪行为。

四、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填写附件1,提交组织指导老师。

2.民主评议:学生组织成立的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后在组织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3.学校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结果通报指导老师和相关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及证书奖金,待班级奖优评审工作结束后一并公示并发放。

五、材料报送

各学生组织指导老师下载并填写附件2,在326日之前将附件12交至综合楼104,附件2发送至nxy@szcu.edu.cn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聂老师;联系地点:综合楼104;联系电话:0512-66554318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社会工作奖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学生组织社会工作奖申报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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