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学字【2019】78号
各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平稳规范开展,确保贷款及时准确拨付至我院,现就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2018级助学贷款学生请于9月14日前将贷款回执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E122),同时在贷款回执上注明班级、学号、姓名。
2.2019级助学贷款学生于9月7日报到当天在“绿色通道”办理贷款回执相关手续。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将于9月30日前完成借款合同电子回执录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