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职能

在学院相关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宣传学院各项资助奖励政策,负责全校学生的奖、惩、助、贷、勤、补、免等工作。

具体职能如下:

1.积极宣传学校各类资助奖励政策,规范操作流程,做好优质服务。

2.负责组织学校奖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以及省、校、院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的评审工作。

3.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建立困难学生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4.做好贫困新生绿色通道入学和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缓交的手续办理工作。

5.按照信息公开、自愿申请、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原则,做好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和相关服务工作。

6.配合在校贫困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对毕业班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还款指导培训。

7.按照学校制度和流程,做好违纪学生的处分、解除处分等相关工作。

8.做好在校生、毕业生及退伍复学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