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发布者:吉顺权发布时间:2019-12-09浏览次数:130

对象: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时间:9月份

困难等级:

(1)一般困难:家庭无力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费用开支的学生。

2)比较困难:城乡低保家庭、父母(因身体原因等)无劳动能力且无固定收入、低收入纯农户、家庭人员多负担重且劳动力少。

3)特别困难:建档立卡家庭、孤残学生、单亲且无经济来源、直系亲属重病、烈士家属子女、家庭遭受突发重大损失。

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

(2)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档次名单,将评议结果以适当方式在班级公示,学生申请材料连同班级汇总表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3)奖惩助贷服务中心根据评议情况审核并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