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特别优秀的三年级在校学生
时间:9月份
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条件,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推荐。由各班主任牵头成立的评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后在班级公示,将推荐人选报系科学生工作负责人。
(3)系科初评。各系科学生工作负责人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初选名单并报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4)学院审定。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提交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获奖人员名单,并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获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江苏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