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吉顺权发布时间:2020-04-19浏览次数:1072

文正学字【202029

 

各系、各相关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评选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202号),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今年继续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我院推荐参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普通高校在籍学生,我院这次获得评选表彰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9名,先进班集体4个。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要求

按省通知要求,“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本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2017级优秀同学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原则上在2018级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四、评选推荐时间安排和流程

1.学生和班级申请。申请学生填写《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1)和《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信息登记表》(附件2),申请班级填写《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申报材料》(附件3),向各系学生办主任提出申请。

2.系科初评。各系学工办主任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初选名单(省级“三好学生”、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共计0-1名,省级“先进班集体”0-1名),于426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wz_jsq@163.com,逾期作弃权处理。疫情防控期间,请各系严格审查所有证书等支撑材料,并自行保存,不需报送。

3.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未尽事宜请咨询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吉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66576279

特此通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x

附件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3: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申报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