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吉顺权发布时间:2020-05-26浏览次数:191

文正学字【2020】51号


各系、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20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2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

让学生们广泛了解此项政策,并在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做重点宣传。具体政策见《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外省生源地贷款请学生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二、办理流程

1.江苏籍及非江苏籍续贷学生

请于615日之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在线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学习等情况,然后提交续贷申请(最少100字)。

具体操作办法如下: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使用身份证号登录,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950101”),如果密码丢失可致电助学贷款系统服务热线95593重置密码,登录后在贷款申请里点击新增,即出现续贷声明填写窗口,连同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键。

2.江苏籍首贷学生

需要新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江苏籍学生于610日前,下载并认真填写《202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附件2)。615日前,将《申请信息采集表》(附件2)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师生服务大楼109),奖惩助贷服务中心根据学生所填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对申请学生作资格认定。特别注意:申请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需一致。

3.非江苏籍首贷学生

非江苏籍首贷学生预申请工作不在本次预申请工作范围内,请非江苏籍首贷学生主动咨询当地教育部门及资助管理中心。

三、其他

1.请提醒所有学生主动联系各地教育部门及资助管理中心,在本学期结束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于暑假期间办理贷款。开学后将办理生源地贷款的确认函(或回执单)送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师生服务大楼109)进行回执录入。

2.各系、各班级应及时摸排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加强政策宣传。

3.请各系、各班级按应贷尽贷的原则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参照往年实际贷款需求,合理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模。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

特此通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pdf

附件2:202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