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学字【2020】86号
各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平稳规范开展,确保贷款及时准确拨付至我院,现就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将助学贷款回执交给班级生活委员,生活委员收齐后以班级为单位将贷款回执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师生服务大楼109),同时在贷款回执上注明班级、学号、姓名。如果无贷款回执,有相关验证码短信,请将短信截图并打印,作为贷款回执上交。
2017-2019级班级于9月14日前完成提交,2020级班级于9月20日前完成提交。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将于9月30日前完成借款合同电子回执录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