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吉顺权发布时间:2020-09-07浏览次数:212

文正学字【202086

 

各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平稳规范开展,确保贷款及时准确拨付至我院,现就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将助学贷款回执交给班级生活委员,生活委员收齐后以班级为单位将贷款回执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师生服务大楼109,同时在贷款回执上注明班级、学号、姓名。如果无贷款回执,有相关验证码短信,请将短信截图并打印,作为贷款回执上交。

2017-2019级班级于914日前完成提交,2020级班级于920日前完成提交。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将于930日前完成借款合同电子回执录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