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学字【2020】119号
各系、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和《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苏大文正学[2015]11号),现就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7-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实事求是反映家庭经济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
4.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学生,生活简朴;
5.行为学分在90分(2019级学生在85分)及以上,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奖学金评比成绩排名为准)且无补考现象。
6.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得兼得。
三、奖学金名额
各班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文件《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1)。
四、申报流程和时间
1.学生本人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请;
2.由各班主任牵头成立的评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班级公示;
3.班级无异议后由学生填写《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并于10月30日前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师生服务大楼109),同时电子文档以“励志奖学金-学号+姓名”命名发至sdwz_jczd@163.com邮箱。
4.班主任审核完毕后,对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网上提名(10月30日前)。班主任登录学院数字门户,在“办事目录”栏的“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中进行提名申请。
5.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上报,获奖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未尽事宜请咨询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吉老师,联系电话:66576279。
特此通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