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时间:不定期
流程:
(1)奖惩助贷服务中心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在奖惩助贷服务中心网站勤工助学栏目发布岗位工作时间、聘期、报酬、具体要求等招聘通知;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奖惩助贷服务中心网站发布的招聘通知进行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3)用工单位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面试和反馈,并对录用学生进行指导和培训;
(4)用工单位负责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考勤和考核,每月及时填写和上报《文正学院勤工助学酬金发放表》;
(5)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负责对用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报请相关领导审批,财务处发放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