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符合学院通知要求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时间:9月至10月份
流程:
(1)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交书面申请表到生活委员或班主任。
(2)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资助档次可分2300—4300三档,总经费不能突破学院下达的指标),通过后在班级公示。
(3)各班于10月底前将获资助学生申请表和《班级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起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4)学院审核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
(5)资助资金分秋(11月底)、春(5月份)两期发放,每次发放一半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