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学字【2021】59号
各系、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2021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预申请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工作
做好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让学生们广泛了解此项政策,并在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做重点宣传,具体政策详见《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省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政策请学生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二、办理流程
1.江苏籍首贷学生
需要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江苏籍学生于6月10日前,下载并认真填写《2021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附件2)。6月15日前,将《申请信息采集表》(附件2)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师生服务大楼109),奖惩助贷服务中心根据学生所填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对申请学生作资格认定。特别注意:申请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需一致。
2.非江苏籍首贷学生
非江苏籍首贷学生预申请工作不在本次工作范围内,请非江苏籍首贷学生主动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当地资助管理中心。
三、其他
1.请提醒所有预申请学生主动联系各地教育部门或资助管理中心,在本学期结束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于暑假期间办理贷款。开学后将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确认函(或回执单)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师生服务大楼109),进行回执录入。
2.各系、各班级应及时摸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加强政策宣传。
3.请各系、各班级按“应贷尽贷”的原则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参照往年实际贷款需求,合理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模。
特此通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2:2021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