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1〕13号
各系、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以及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就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9级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行为学分在100分及以上,连续两年获评学校三好学生。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
申报学生下载并填写《2021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国家奖学金申请登记表》(附件2)。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打包后以“国家奖学金-学号+姓名”命名,在10月5日前发至邮箱sdwz_jczd@163.com。附件1纸质版班主任盖章后于10月10日前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师生服务大楼109),学校将综合考虑学习成绩、学术研究、社会工作、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组织评审并公示上报。
未尽事宜请咨询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吉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279。
特此通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