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吉顺权发布时间:2022-05-11浏览次数:10

学字﹝202230

 

各院(系)、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2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苏乡永助”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力培养受助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自立自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同时,推动各地各校进一步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积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资助育人活动,构建富有江苏特色的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学生资助主题书法作品征集

反映党的十九大以来学生资助取得的成效,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契机,突出“助学、筑梦、铸人”“资助育人”“苏乡永助”等主题,格调高雅、创意新颖。

1.参加对象:资助工作者、在读学生个人或团队。

2.作品内容:以宣传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本专科和研究生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以及在资助育人中发掘的典型事迹等为蓝本创作,反映党的十九大以来学生资助取得的成效,突出“助学、筑梦、铸人”“资助育人”“苏乡永助”等主题,格调高雅、创意新颖。

3.表现形式:作品可以是形式多样的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作品。表现形式不限,篆、隶、楷、行、草等均可(篆书、草书需附释文)。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纸,硬笔书法作品不超过A4大小。作品无需装裱。

4.截止日期:2022630日。

5.报送要求:请各院(系)在初评的基础上选择1-2幅作品,并于截止日期前将书法作品及《学生资助主题书法作品报名表》(附件1)报送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师生服务大楼109)。

6.我校将在各院(系)报送的书法作品中评选出2022年我校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书法类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评比。

(二)学生资助短视频征集

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展现当代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帮扶下成长成才为主题,开展短视频征集活动。

1.参加对象:资助工作者、在读学生个人或团队。

2.作品要求:作品应以宣传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本专科和研究生的学生资助政策,以及学校在资助育人中发掘的典型事迹等为蓝本创作,可以进行适当的艺术性改编。

3.表现形式:作品应立足学生资助工作,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展现当代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激励下成长成才为主题,立意新颖,贴近实际,剧情紧凑。作品建议时长30秒至1分钟以内,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工具拍摄均可,以MP4格式存储,分辨率以1920*1080为佳(部分摄像机拍摄分辨率为1440*1080亦可),每秒25帧,声音清晰,建议添加同期声字幕。

4.截止时间:2022630日。

5.报送要求:作品以“院(系)+创作人姓名或创作团队名命名,所有短视频必须为署名人(团队)自主创作的原创作品,各院(系)报送前需征得原创者同意。原创者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学校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根据宣传工作需要使用作品。请各院(系)在初评的基础上选择1-2个短视频,在截止日期前将短视频、短音频和《学生资助短视频征集报名表》(附件2)报送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6.我校将在各院(系)报送的短视频中评选出2022年我校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短视频类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并择优推荐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评比。

(三)“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

为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构建新时代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开展2022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活动。以榜样的事迹感染人,榜样的行动引导人,真正让广大受助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榜样。

1.推荐对象:在校就读学生或毕业生

2.推荐条件:(1)在校生: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和社会各类资助,思想正派,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格高尚,学习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2)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和社会各类资助,思想正派,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格高尚,走向社会工作岗位后在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3.表现形式:(1)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励志成才典型的奋进过程,用励志成才的典型事例,让广大同学产生共鸣,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2)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左右,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的虚构情节。

4.截止日期:2022520日。

5.推荐要求:请各院(系)在初评的基础上推荐1个励志成才典型,将《“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表》(附件3)和生活照(2张)报送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6.我校将在各院(系)报送的励志成才典型中评选出2022年我校励志成才之星,择优推荐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评比。

(四)“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

选聘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资助宣传大使,积极动员校内外各方力量,创新宣传形式,开展“资助政策我来说”“资助政策乡村行”“资助政策进社区”等活动。在此基础上,遴选特色鲜明、宣传成效显著的学生,推荐为“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1.推荐对象:在校学生

2.推荐条件(1)积极向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曾受国家资助(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2)志愿在全省宣传国家资助政策。(3)语言表达流畅,有感召力、亲和力。(4)创新形式,积极参与校内外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并取得较好成效。

3.院(系)选聘:各院(系)选聘优秀的受助学生作为校级资助宣传大使,并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创新、重点突出、反响较好的校内外资助宣传活动,主要包括:(1)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2)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宣传大使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3)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组织宣传大使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积极参加其他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

4.截止时间:2022830日。

5.推荐要求:请各院(系)对本院(系)资助宣传大使进行初评,重点遴选特色鲜明、宣传成效显著的学生,推荐1名“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人选,将《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附件4)、资助政策宣传先进事迹材料、资助政策宣传成果展示(视频或PPT,内容可包含宣传现场照片、录像、宣传方式创新的成果、资助政策宣传成效等)等材料报送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6.我校将在各院(系)报送的资助宣传大使中评选出2022年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择优推荐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评比。

三、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

请各院(系)将“苏乡永助” 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填写在《2022年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5)中,并于9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吉顺权、申毅,联系电话:0512-66576279,电子邮箱:jishunquan@szcu.edu.cn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2022511


附件1:学生资助主题书法作品报名表.docx

附件2:学生资助短视频征集报名表.docx

附件3:“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表.docx

附件4:“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docx

附件5:2022年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