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2〕42号
各院(系)、班级:
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源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苏州城市学院天禄光科技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2022年度“源溶助学金”、“天禄光科技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级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源溶助学金”、“天禄光科技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实事求是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学生,生活俭朴;
(五)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且所有学期排名必须在班级排名前30%。
(六)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活动,行为学分在84分及以上。
(七)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在评审中予以重点或优先考虑:
1.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家庭;
2.孤残学生;
3.烈士子女;
4.因突发事件、重大变故,家庭成员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造成经济困难家庭。
四、名额分配
各院(系)的名额分配详见《2022年度“源溶助学金”、“天禄光科技助学金”名额分配》(附件1)
五、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填写《2022年度捐赠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班级评议:由班主任牵头成立的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班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院(系)初审。
3. 院(系)初审:院(系)对班级提交的申请名单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2022年6月29日前将《2022年度捐赠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4.学校复审: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源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天禄光科技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在校内公示审核结果,完成报批和助学金发放工作。
未尽事宜请咨询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吉顺权、申毅,联系电话:0512-66576279,联系地点:师生服务大楼109,电子邮箱:jishunquan@szcu.edu.cn。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2022年度“源溶助学金”、“天禄光科技助学金”名额分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