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2﹞51号
各院(系)、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平稳规范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将回执验证码收齐并填写《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回执信息表》(附件1),表格由院(系)进行汇总后,将附件1表格发送至邮箱:zxh9323@qq.com。
2.办理非国家开放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回执或其他材料如需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请班级收齐后交给院(系),院(系)汇总后填写《2022年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回执信息表》(附件2),将附件2表格发送至邮箱:zxh9323@qq.com,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综合楼102)。
3.请各班级于9月13日前完成相关材料发送与提交,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将在9月底完成回执录入工作。
未尽事宜请咨询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张晓晗,联系地点:综合楼102;联系电话:0512-66576279。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2022年9月5日
附件1: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回执信息 .xlsx
附件2:2022年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回执信息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