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晓晗发布时间:2022-10-27浏览次数:10

学字〔2022〕76

各院(系):

现将2022-2023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1-2022级在校学生。

二、认定范围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大数据对接,已比对出我校大部分建档立卡学生。已比对出的学生将通过邮件发送到各院(系),本次认定工作是对数据比对的补充,认定范围为未在省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比对出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认定所需材料

提供以下任何一种材料复印件即可:

(一)《扶贫手册》:请确保《扶贫手册》中家庭基本情况一栏中包含学生本人,且能够体现2022年度仍被列入扶贫(过渡期)范围。

(二)全国扶贫建档立卡系统:请确保2022年度学生家庭仍在系统中,家庭基本情况一栏中包含学生本人,且查询时间为2022年度。

(三)人民政府、扶贫办开具的证明材料:请确保证明材料所述事实为学生本人或所在家庭,且开具时间为2022年度。

四、材料提交

请各院(系)在11月2日前将《2022-2023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汇总表》(见附件)和认定材料电子版报送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认定材料复印件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未尽事宜请咨询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张晓晗、赵攀,联系电话:0512-66576279,联系地点:师生服务大楼109,电子邮箱:zxh9323@qq.com。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2022-2023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