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张晓晗发布时间:2023-03-21浏览次数:10

学字﹝202321

 

学院、各班级: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激励全省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拟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在籍全日制本科生,我校这次获得评选表彰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17名,“优秀毕业生”6名,“先进班集体”5个。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评选推荐要求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2020级优秀同学中产生,需两次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曾获得其他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在2023学校初评为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在2020级优秀班集体中产生。

四、评选推荐程序

1.学生和班级申请。申请学生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和《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信息登记表》(附件2),申请班级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3)和《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信息登记表》(附件4),经班级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初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集体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2.学院初评。各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和推荐要求,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初选名单。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加强领导,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做好考察审核、评选推荐工作。学院可报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名额如附件5所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3.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于4月4日前将附件1-4的电子材料发送至 zhangxiaohan@szcu.edu.cn,附件1、附件3纸质版材料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综合楼102)。

2.请各学院严格审查所有证书等支撑材料,并自行保存,不需报送。

未尽事宜请咨询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联系地点:综合楼102;联系电话:0512-66576279。

特此通知。


附件1 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3 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

附件4: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5:名额分配.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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