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学校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晓晗发布时间:2023-04-21浏览次数:26

学字﹝2023﹞32

 

各学院、班级: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成长成才。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奖学金评比条例》(苏大文正学[2018]54号)、《苏州城市学院奖学金评比条例》(苏城院学2022[8]号),现就我校2022—2023年度学院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工作做一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项说明及班级分配名额

1.2019-2020级学生学习奖(又称“人民综合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社会工作奖(一等、二等、三等)、朱敬文奖、周氏奖、电信奖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分配名额详见《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22-2023年度奖优评审分配方案(2019-2020级)》(附件1),学习进步奖(一等提高幅度0.7、二等提高幅度0.55、三等提高幅度0.4)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2.2021-2022级学生学习奖(特等、一等、二等)、社会工作奖(一等、二等、三等)、电信奖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分配名额详见《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年度奖优评审分配方案(2021-2022级)》(附件2),学习进步奖(一等提高幅度0.7、二等提高幅度0.55、三等提高幅度0.4)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3.文正书院班级奖优评审方案及时间另行通知。

 

奖项说明:

1)学习奖名次由教务系统计算的学生成绩加上条例规定的附加分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的按GPA由高到低排序)。

2)社会工作奖,已在学生组织评上的学生不占用班级名额,一般也不再参与班级评选(班级评选等级高的除外)。

3)按捐赠奖基金会要求,朱敬文奖学金由学习一等奖兼得,其他捐赠奖,2019-2020级由学习一等奖或二等奖兼得,2021-2022级由学习特等奖或一等奖兼得

4)2019-2020级三好学生由学习奖一等奖或二等奖获奖者兼得,2021-2022级三好学生由学习奖特等奖或一等奖获奖者兼得,参评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需满足奖学金评审年度体育成绩达80分及以上(含体育健康测试)。

二、申请条件

1.2019-2020级学生

1)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2)2022年度(2022年2月~2023年1月)未受过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3)行为学分总分不低于85分(行为学分累计加分的项目为2022年秋学期结束前参加的活动);

4)2022年度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第一次考试)无不及格(学习进步奖,此条件不限)。

2.2021-2022级学生

1)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2)评奖年度未因违纪受到学校或学院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且不存在处分尚未解除;

3)行为学分总分不低于85分(一年级学生总分不低于82)

4)评奖年度完成各类教学活动任务,并且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不含补考及格);

5)无学校各学生规章制度中已规定的不得参加评奖的违纪行为。

 

三、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

2023年4月21日-4月24日 申请学生填写相应奖项申请表交班级汇总(附件3或4下载打印)。

2.民主评议。

2023年4月24日-4月27日 由班主任牵头成立的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后在班级公示。

3.材料上报。

  2023年4月27日-4月29日 下载填写《三好学生及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5),在4月29日之前将汇总表(附件5)和学生纸质申请表(附件3或4)交至各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

  4.学院审核与材料收缴

  2023年5月5日之前 各学院审核公示后,将学院纸质版材料汇总后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5.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公示、制作证书并完成奖学金发放等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咨询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279。

特此通知。

 

  附件1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22-2023年度奖优评审分配方案(2019-2020级).xlsx

  附件2 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年度奖优评审分配方案(2021-2022级).xlsx

  附件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三好学生及各类奖学金申请表(2019-2020级).zip

  附件4:苏州城市学院三好学生及各类奖学金申请表(2021-2022级).zip

  附件5:2022-2023年度三好学生及奖学金申报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