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3﹞52号
各学院、班级:
为确保我校2023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预申请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
做好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梳理欠缴学费学生,加强政策宣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政策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3版)》(附件1)。
二、办理流程
1.江苏籍首贷学生
(1)学生申请。需要新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江苏籍学生于6月19日前,下载并认真填写《2023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附件2)。
(2)学院审核。6月26日前,请各学院(部)根据学生所填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对申请学生作资格认定并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特别注意:申请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需一致。
(3)系统录入。资格认定完毕后,学院将符合要求的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并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
(4)材料提交。请各学院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确认无误后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28日前送至综合楼102。
2.非江苏籍首贷学生
非江苏籍首贷学生预申请不在本次工作范围中,请各学院告知非江苏籍首贷学生主动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当地资助管理中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279,电子邮箱:zhangxiaohan@szc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2:2023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