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3﹞65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平稳规范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以学院为单位将回执验证码收齐并填写《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回执信息表》(附件1),表格由学院汇总后,将附件1表格发送至邮箱:zhangxiaohan@szcu.edu.cn。
2.办理非国家开放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回执或其他材料如需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请学院收齐汇总后填写《2023年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回执信息表》(附件2),将附件2表格发送至邮箱:zhangxiaohan@szcu.edu.cn,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综合楼102)。
3.请各学院于9月14日前完成相关材料发送与提交,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将在9月底完成回执录入工作。
未尽事宜请咨询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联系地点:综合楼102;联系电话:0512-66576279。
附件1: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回执信息.xlsx
附件2:2023年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回执信息.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