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3〕71号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申请条件
1.退役士兵复学后,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2.学生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学年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
三、申请流程
1.9月18日—9月22日学生根据要求申请并填写纸质《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9月28日前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将符合资格学生名单电子版《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发送至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邮箱,并将学生纸质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纸质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至综合楼102。
未尽事宜请咨询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279。
特此通知。
附件1:《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