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通知

发布者:张晓晗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次数:10

学字〔2023〕96号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成长成才,现组织开展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苏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共计7名,在2020级在校学生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1.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

1)行为学分在100分及以上,获得学校三好学生至少两次;

2)获得过人民综合奖学金一等奖。

2.苏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行为学分在100分及以上,获得学校三好学生至少两次;

2)获得过人民综合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

3)在学院学生组织、社团或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获得过社会工作奖。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的名额分配详见《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附件2)和《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信息登记表》(附件3),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推荐。由各班班主任牵头成立的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后在班级公示,将推荐人选报学院。

3.学院初评。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初选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在11月14日前将《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附件2)、《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信息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报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邮箱,纸质版交至综合楼104。

4.学校审定。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复核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苏州大学。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4318,联系地点:综合楼104,电子邮箱:107917428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3: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