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3〕101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原建档立卡学生的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2023-2024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0-2023级在校学生。
二、认定范围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大数据对接,已比对出我校大部分建档立卡学生。比对出的学生名单已发送给各学院辅导员,各学院也可自行登录省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看。
本次认定工作是对数据比对的补充,认定范围为未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比对出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三、所需材料
提供以下任何一种材料复印件即可:
(一)《扶贫手册》:请确保《扶贫手册》中家庭基本情况一栏中包含学生本人,且能够体现2023年度仍被列入扶贫(过渡期)范围。
(二)全国扶贫建档立卡系统:请确保2023年度学生家庭仍在系统中,家庭基本情况一栏中包含学生本人,且查询时间为2023年度。
(三)人民政府、扶贫办开具的证明材料:请确保证明材料所述事实为学生本人或所在家庭,且开具时间为2023年度。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在11月17日前将《2023-2024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报送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纸质版《2023-2024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汇总表》和认定材料复印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综合楼102。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279。
特此通知。
附件:2023-2024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