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源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晓晗发布时间:2023-12-06浏览次数:10

学字〔2023119

学院

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源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2023年度“源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级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源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10000/人。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实事求是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学生,生活俭朴;

(五)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且所有学期排名必须在班级排名前30%。

(六)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活动,行为学分在84分及以上。

(七)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在评审中予以重点或优先考虑:

1.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家庭;

2.孤残学生;

3.烈士子女;

4.因突发事件、重大变故,家庭成员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造成经济困难家庭。

四、名额分配

学院的名额分配详见《2023年度“源溶助学金”名额分配》(附件1)

四、评审程序和时间

本人下载并填写《2023年捐赠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2),由班级推荐,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将按照流程组织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捐赠单位审核并完成发放工作。

各学院在12月14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邮箱,纸质版交至综合楼102。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27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源溶助学金”名额分配.xlsx

附件2:2023年度捐赠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 2023年“源溶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126